一些关于法人税金的事

日本不动产相关税金:法人

取得持有转让行政单位
印花税
取得
课税
持有
不课税
转让
课税
行政单位
税务局
企业所得税
取得
不课税
持有
课税
转让
课税
行政单位
税务局
登记许可税
取得
课税
持有
不课税
转让
不课税
行政单位
法务局 / 税务局
消费税
取得
课税
持有
依条件课税
转让
课税
行政单位
税务局
不动产取得税
取得
课税
持有
不课税
转让
不课税
行政单位
都道府县 税事务所
固定资产税 / 都市计画税
取得
不课税
持有
课税
转让
不课税
行政单位
市町村政府机关
地方税(法人事业税、地方法人特别税、法人住民税)
取得
不课税
持有
仅对日本法人课税
转让
仅对日本法人课税
行政单位
都道府县 税事务所

税金说明

不动产取得税

取得或者新建、扩建不动产时,都道府县徵收的地方税。

税额 = 固定资产税评估金额 × 4%(标准税率)

但是,下列情况作为特例可在税率、课税标准方面享受税收优惠:

  • 土地以及住宅3%(2021年3月31日为止)、住宅以外的建筑物4%
  • 住宅用地徵税标准特例(评估金额 × 1/2)(2021年3月31日为止)
消费税

消费税是对纳税义务人进行的日本国内交易课税。对建筑物的转让对价及仲介手续费等要徵收消费税。但是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以及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徵收消费税。

税额 = 课税标准额 × 10%(10%中2.2%是地方消费税)

自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消费税率由8%改为10%。

登记许可税

建造、购买土地或建筑物时,须进行所有权保存登记或转移登记等。进行该登记时发生的税金为登记许可税。 

税额 = 课税标准额 × 税率(土地1.5%、建筑物2.0%。土地税率只适用至 2021年3月31日,2021年4月1日以后将变更为2%。)

印花税

对印花税法规定的课徵凭证徵收印花税。不动产交易中所涉及的不动产的买卖合约、建筑物的建筑承揽合约、贷款合约等均属于课徵凭证,根据合约的记载金额计算税额。

税额 = 0~48万日圆

企业所得税

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取得的所得(收入减去必要费用后的金额)所徵收的税金。租赁不动产的情况下,租赁收入应与法人取得的其他所得合併计算企业所得税。

税额 = 所得金额 × 15%或25.4%

  • 外国法人只进行不动产投资的情况下不徵收地方税
  • 日本法人的实际税负率请参照下述地方税相关说明
固定资产税 / 都市计画税

固定资产税、都市计画税以每年1月1日当天的不动产持有人为纳税义务人。固定资产税、都市计画税以固定资产税评估金额为课税标准来计算。固定资产税评估金额每3年重新评估一次。

固定资产税额 = 课税标准 × 1.4%(标准税率)

都市计画税额 = 课税标准 × 最高0.3%(上限税率)

地方税
  • 法人事业税
  • 地方法人特别税
  • 法人住民税

地方税是各都道府县以及市町村对法人徵收的法人事业税、法人都道府县民税以及法人市町村民税的总称。

与上述企业所得税合计计算的实际税负率如下:

区分税率
中小企业年所得未超过400万日圆21.42%
中小企业年所得400万日圆~800万日圆23.20%
中小企业年所得超过800万日圆33.80%
其他法人29.97% + 外形标准课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