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些關於法人稅金的事

日本不動產相關稅金:法人

取得持有轉讓行政單位
印花稅
取得
課稅
持有
不課稅
轉讓
課稅
行政單位
稅務局
企業所得稅
取得
不課稅
持有
課稅
轉讓
課稅
行政單位
稅務局
登記許可稅
取得
課稅
持有
不課稅
轉讓
不課稅
行政單位
法務局 / 稅務局
消費稅
取得
課稅
持有
依條件課稅
轉讓
課稅
行政單位
稅務局
不動產取得稅
取得
課稅
持有
不課稅
轉讓
不課稅
行政單位
都道府縣 稅事務所
固定資產稅 / 都市計畫稅
取得
不課稅
持有
課稅
轉讓
不課稅
行政單位
市町村政府機關
地方稅(法人事業稅、地方法人特別稅、法人住民稅)
取得
不課稅
持有
僅對日本法人課稅
轉讓
僅對日本法人課稅
行政單位
都道府縣 稅事務所

稅金說明

不動產取得稅

取得或者新建、擴建不動產時,都道府縣徵收的地方稅。

稅額 = 固定資產稅評估金額 × 4%(標準稅率)

但是,下列情況作為特例可在稅率、課稅標準方面享受稅收優惠:

  • 土地以及住宅3%(2021年3月31日為止)、住宅以外的建築物4%
  • 住宅用地徵稅標準特例(評估金額 × 1/2)(2021年3月31日為止)
消費稅

消費稅是對納稅義務人進行的日本國內交易課稅。對建築物的轉讓對價及仲介手續費等要徵收消費稅。但是對於土地所有權轉讓以及土地使用權租賃不徵收消費稅。

稅額 = 課稅標準額 × 10%(10%中2.2%是地方消費稅)

自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消費稅率由8%改為10%。

登記許可稅

建造、購買土地或建築物時,須進行所有權保存登記或轉移登記等。進行該登記時發生的稅金為登記許可稅。 

稅額 = 課稅標準額 × 稅率(土地1.5%、建築物2.0%。土地稅率只適用至 2021年3月31日,2021年4月1日以後將變更為2%。)

印花稅

對印花稅法規定的課徵憑證徵收印花稅。不動產交易中所涉及的不動產的買賣合約、建築物的建築承攬合約、貸款合約等均屬於課徵憑證,根據合約的記載金額計算稅額。

稅額 = 0~48萬日圓

企業所得稅

企業所得稅是對法人取得的所得(收入減去必要費用後的金額)所徵收的稅金。租賃不動產的情況下,租賃收入應與法人取得的其他所得合併計算企業所得稅。

稅額 = 所得金額 × 15%或25.4%

  • 外國法人只進行不動產投資的情況下不徵收地方稅
  • 日本法人的實際稅負率請參照下述地方稅相關說明
固定資產稅 / 都市計畫稅

固定資產稅、都市計畫稅以每年1月1日當天的不動產持有人為納稅義務人。固定資產稅、都市計畫稅以固定資產稅評估金額為課稅標準來計算。固定資產稅評估金額每3年重新評估一次。

固定資產稅額 = 課稅標準 × 1.4%(標準稅率)

都市計畫稅額 = 課稅標準 × 最高0.3%(上限稅率)

地方稅
  • 法人事業稅
  • 地方法人特別稅
  • 法人住民稅

地方稅是各都道府縣以及市町村對法人徵收的法人事業稅、法人都道府縣民稅以及法人市町村民稅的總稱。

與上述企業所得稅合計計算的實際稅負率如下:

區分稅率
中小企業年所得未超過400萬日圓21.42%
中小企業年所得400萬日圓~800萬日圓23.20%
中小企業年所得超過800萬日圓33.80%
其他法人29.97% + 外形標準課稅